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公布的新高考政策:宁夏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改革实施,实行新高考模式教学,到2025年将进行首届新高考(3+1+2新高考模式)。

2022年6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宁夏高考综合改革开始全面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宁夏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到2025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考生的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考试科目。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1门首选科目和2门再选科目,共选择3门。报考相关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2.考试安排。全国统一考试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考试同期安排。待条件成熟时,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3.考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照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等级转换分数办法另行制定。高考加分项目、分值及相关要求按照自治区有关加分政策执行。建立再选科目保障机制。
4.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考生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时,为什么要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1门,再在其余4门中选2门?
答:我区《实施方案》规定,考生在确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须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
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学科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二是符合我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全区各市、县(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的首选科目,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学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选考科目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同时,为了便于投档录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分两个序列排队录取。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和历史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参加选择性考试。
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答: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分别对应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各有6种组合、6个群体,每个群体之间选考科目不同、考试人数不同、各再选科目试题难易程度不同,所以这4门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比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的成绩,排在全区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的成绩,排在全区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地将他们的成绩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按照一定规则转换成等级分数,转换后考生再选科目成绩的排序保持不变,解决了再选科目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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