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内蒙古高考具体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填写信息。

2027内蒙古高考报名什么时候开始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告知:2027年内蒙古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即将于2026年10月19日启动,采用网上预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内蒙古高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9:00至2026年10月30日18:00。所有考生须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1.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初审,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通过后在学校组织下完成现场确认;高中阶段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等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直接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现场确认。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报名。在我区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受理永居申请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含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下同)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3.符合报考条件且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名。
4.考生原则上在报名旗县参加考试,以下3类考生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指定旗县集中组织报名并参加考试:
(1)原民族语言授课的考生(此类考生名单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2)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3)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以外的考生。
5.考生不得在我区和其他省(区、市)同时报名参加当年高考。
(三)报名方式
我区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每项内容,具体操作按照另行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以下简称《报名信息采集办法》)执行。
2027内蒙古高考报名条件(最新政策)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考生、或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或在内蒙古自治区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以申请报名。其中:
(一)报考秋季统考考试类型,符合“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满足以下对应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本科录取。
1.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24年我区中考条件外,截至2027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2024年被自治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均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四是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2.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27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均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四是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
3.对于符合我区部分报名条件的考生,经相关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也可以在我区报名,但仅可报考高职(专科)志愿,不得报考本科志愿。在网上预报名时,“承诺只报考高职(专科)志愿”项须选择“是”,并在现场确认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只报考高职(专科)志愿承诺书》。
(二)报考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技能考核合格。各盟市应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对口招生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技能考核工作,技能考核结束后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同等学力考生的技能考核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区内户籍:应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且满足规定学制年限;往届毕业生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
(2)区外户籍: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均满3年;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往届生,还须满足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应的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应往届生不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
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将按程序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开考后发现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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